轉介上訴庭|621圍警總案轉介上訴庭處理 周庭林朗彥放棄保釋候上訴申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23 10:47

最後更新: 2021/02/23 19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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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1圍警總案轉介上訴庭處理,周庭林朗彥放棄保釋候上訴申請。(資料圖片)

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及林朗彥早前就2019年6.21包圍警總而被判囚10個月及7個月,兩人正在服刑,今(23日)被押解到高等法院應訊。兩人原定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惟法官陳慶偉甫開庭即表示案件將轉介上訴庭處理,代表律師表示兩人撤回保釋候上訴申請,待上訴庭再作指示。法官正式將案件轉介上訴庭處理,要求上訴庭盡快排期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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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上訴人為周庭及林朗彥,兩人的上訴案件今作提訊,同時申請保釋候上訴。法官陳慶偉甫開庭表示,案件將轉介至上訴庭處理,稍後上訴庭將給予雙方進一步指示,法官並問及今天是否毋須處理保釋申請。

上訴人代表律師表示,最重要是上訴庭定出之聆訊日子,由於目前仍未得知上訴庭定下之聆訊日期,加上上訴人周庭早前已向法官申請保釋被拒,故要求時間向兩人索取指示。

代表律師索取指示後,向法官表示兩名上訴人均撤回保釋候上訴申請,等候上訴庭指示。法官表示將盡快排期的要求記錄在案,代表律師透露兩人即將分別於4月及6月刑滿出獄。法官最終正式將案件轉介上訴庭處理,兩名上訴人申請保釋候上訴亦撤回。

據了解,雙方今早開庭前仍未知悉案件將被轉介上訴庭處理之安排,律政司一方指法官若認為案中涉及重要法律議題,可直接轉介案件由上訴庭處理。本案估計涉及非法集結案沒有量刑指引等議題,故或須由上訴庭處理。

本案3名被告為黃之鋒(24歲)、林朗彥(26歲)及周庭(24歲)早前先後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,控罪指3人於2019年6月21日,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。

周另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,控罪指她同日在灣仔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。3人早前分別被判囚7個月至13個半月。

據了解,黃之鋒早已放棄提出上訴,黃被判囚13個半月,估計最快於8月刑滿出獄,周庭則料於6月服刑期滿。至於林朗彥則將於4月刑滿出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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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